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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他们在一起,习近平讲述“向未来”的冬奥故事******

  (近观中国·冬奥)与他们在一起,习近平讲述“向未来”的冬奥故事

 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题:与他们在一起,习近平讲述“向未来”的冬奥故事

  作者 钟三屏

  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五次实地考察冬奥筹办,每一次都有与青少年、运动员的交流环节。

  在一个人的成长轨迹中,少年时代总是未来成材的映照;翻阅一个国家的发展史,少年往往是未来强盛的关键。与冰雪少年在一起,习近平讲述的是一个面向未来的故事。

  ——中国的未来。

  习近平与冰雪少年交流时,几度谈及自己的冰雪往事。

  他曾经也是一名冰雪少年,年少时常在北京什刹海滑冰,“穿着冰鞋不管大小就上去了”;他爱看冰球、速滑、花样滑冰、雪地技巧,特别喜欢冰球,认为“不仅需要个人力量和技巧,也需要团队配合和协作,是很好的运动”。

  与自然严寒相伴,冰雪运动被视为人类突破自我的勇敢追逐,驰骋于冰雪之上的少年是“野蛮其体魄”的生动呈现——在习近平眼中,“‘野蛮其体魄’就是强身健体”。

  “国也者,积民而成”,放之于历史的时空坐标,国运兴衰无不系于人民,尤其是青年一代。观察家认为,习近平多次强调“少年强则中国强”,说的正是这个道理。

  冬奥之于中国,有着一个新的宏阔意涵。从百余年前的“奥运三问”开始,奥林匹克就与中国有了一种梦想的联结。当两者再度相遇,中国在冬奥故事里映照出一个关于未来的梦想模样。

  “每个人的梦想、体育强国梦都与中国梦紧密相连”。少年,自然是这个未来之梦的现实表达。

  ——冬奥的未来。

 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,冰雪少年也承载着冬奥的未来。

  习近平经常勉励冰雪少年,“中国冰雪运动寄希望于你们”。借助冬奥会举办契机,中国通过教会一个孩子、带动一个家庭,“小手拉大手”的形式使得冰雪运动蔚然成风。这改写的不仅是“中国冰雪运动不进山海关”的历史,更是世界冬季运动的未来版图。

  大众参与关乎体育未来。作为奥林匹克运动中的重要组成,冬季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程度远不如夏季项目。2014年,当习近平在俄罗斯索契提出中国“预计可以带动两三亿人参与”冰雪运动时,在场的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为之动容。

  有外媒以“宏伟的计划”描述中国“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”的蓝图,特别称赞冰雪运动正成为中国孩子的一门必修课,并将此称为改变世界冬季运动的“巨大推动力”。

  如今,这一愿景已然成为现实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10月,中国全国冰雪运动参与人数达3.46亿人,18岁以下参与者就有0.46亿人。

  中国冰雪少年,无疑是未来冬季运动图景中灵动的构成。

  ——世界的未来。

  “一起向未来”,这是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的主题口号,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。

  2018年在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观看中俄青少年冰球友谊赛时,习近平说,比赛令人振奋,从中也看到了两国青少年的友谊。普京则说,希望这样的青少年冰球运动能成为两国友谊的新纽带。

  冰球场上,你来我往才精彩,你追我赶共进步。冰球少年所呈现的,正如人类对未来世界的向往:于团结合作中互利共赢。

  这与奥林匹克运动的题中之义不谋而合——国际奥委会将“更团结”加入到奥林匹克格言中,就是呼吁世界合作共创未来。

  体育超越国界,友谊在少年中滋长,未来在此刻书写。

  与冰雪少年在一起,习近平讲述一个“向未来”的冬奥故事。正如他常言,“自古英雄出少年”,如今冰雪少年初长成,他们在冬奥故事里写下的是中国与世界广阔的未来。(完)(图片素材来源:新华社、中新社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网)

出品人:陈陆军

总策划:王晓晖

监制:张红、夏宇华

策划:郭金超

统筹:梁晓辉、王凯

主笔:邢翀

视觉|编辑:张舰元、李雪瑶、马学玲

一题而三命意的《伶官传序》******

  作者:詹丹

 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分别在中开头、中间和结尾,出现了三处观点句,即:

  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

  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

 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

  对此,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,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。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,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:

  这篇文章是把“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”作为教训,说明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,在当时历史条件下,有其进步意义。

  而陈必祥在《欧阳修散文选集》题解中论及此文时,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“全文的主旨”,把第二处称为“结论”,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“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”,是“扩大和深化了主题”。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,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。

  不过,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,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,但更重要的,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:

 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: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,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“天命”,这是一篇的主干。其次,所谓“人事”,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即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和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。

 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,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,认为第一处观点句“人事”是主干,后两处是“人事”的具体表现,大致体现出“总-分-分”这样的逻辑关系。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。

  从逻辑分类看,后两处的观点,确实都属于“人事”的范畴。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“人事”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,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。

 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“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”中的“人事”毕竟没有具体内涵,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,提出了与“天命”相对的观点,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。也就是说,相对于纷繁复杂的“人事”来说,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,只是当作为与“天命”对等的一个概念,把传统的认同“天命”的观念也向“人事”有所转向,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。

  也正因为“人事”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,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,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。其实,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,《旧五代史》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:

  然得之孔劳,失之何速?岂不以骄于骤胜,逸于居安,忘栉沫之艰难,狥色禽之荒乐。外则伶人乱政,内则牝鸡司晨。靳吝货财,激六师之愤怨;征搜舆赋,竭万姓之脂膏。大臣无罪以获诛,众口吞声而避祸。夫有一于此,未或不亡,矧咸有之,不亡何待!

 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,所谓“咸有之”,正说明了这一点。当然“伶官传序”似乎更突出其重点,所以在林林总总的“人事”中,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“忧劳”和“逸豫”这一组概念对比。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“人事”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。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,这里且举一事为例。

  《新五代史》有记录说:

  同光三年夏,霖雨不止,大水害民田,民多流死。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,思得高楼避暑。宦官进曰:“臣见长安全盛时,大明、兴庆宫楼阁百数。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。”庄宗曰:“吾富有天下,岂不能作一楼?”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。宦者曰“郭崇韬眉头不伸,常为租庸惜财用,陛下虽欲有作,其可得乎?”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:“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,虽祁寒盛暑,被甲跨马,不以为劳。今居深宫,荫广厦,不胜其热,何也?”崇韬对曰:“陛下昔以天下为心,今以一身为意,艰难逸豫,为虑不同,其势自然也。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,常如河上,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。”庄宗默然。终遣允平起楼,崇韬果切谏。宦官曰:“崇韬之第,无异皇居,安知陛下之热!”由是谗间愈入。

  在这里,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,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,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,而不听忠臣进谏、尽受小人蛊惑,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。《资治通鉴》也记录了这一史事,胡三省加注感叹说:“郭崇韬之言,其指明居养之移人,可谓婉切,其如帝不听何!”

  此外,观点句中,“兴国”和“亡身”对举,“国”和“身”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,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“身死国灭”,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庄宗后来的“逸豫”事例斑斑可举,但文章从《尚书》中的“满招损谦受益”引出该文的观点句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。这样,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,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,也就是作为“序”而指向“伶官传”的特殊性,所谓“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。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,这第三处的观点句,就是微观了(尽管结尾的“岂独伶人也哉”一句,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)。

  在以“宏观”“中观”和“微观”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,我们都是以“人事”为立论前提的。在这过程中,作者所谓的“虽曰天命”一句,似乎被抛到了一边。我们固然可以说,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,并没有完全否认“天命”的存在,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,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。我们没有意识到,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,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“天命”意识,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。

 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,无意中遗漏了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的后一句“自然之理也。”而这似乎从“人事”中逸出的,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、规律性之理,以颇为“自然”的方式出现,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。而这,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“天命”互为相通,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。

 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,认为是从“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”,也就是“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”。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,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,可以借助自然灾害,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,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,所谓“天谴事应”。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。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《新唐书》,就讨论了“天谴事应”的问题,并对此有所质疑。在“五行志”中,认为后世之人是在“曲说而妄意天”,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“著其灾异,而削其事应。”而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,正是从“天命”向“天理”过渡的桥梁。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(这被沟口雄三称为“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”)得到理解,成为一种规律时,认识到这种规律、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。不过,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,不断重蹈覆辙时,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,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,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:“呜呼!”

  (作者单位: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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